回答:電子專票屬于增值稅專用發票,它的法律效力、基本用途、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(以下簡稱“紙質專票”)相同。
相對于紙面專票,電子專票有如下一些優勢:
1.發票形式更為簡明。
通過將“貨物或應稅勞務,服務名稱”欄次簡化為“電子專票”,取消了原來的“銷售方”字段,不再使用原來的“銷售方”,而是改為“專用章”。
2.領取方式較快。
納稅人可選擇稅務大廳、電子稅務局和其他渠道領取電子專票。采用在線申請方式領用電子專票,納稅人可實現“即領即用”。
3.遠程提供更為方便。
納稅人可通過電子信箱、QR碼等方式交付電子專票,現場交付紙質專票、郵寄等方式,大大加快了發票交付速度。
電子化會計是一種電子會計憑證,納稅人能夠方便地獲得數字化的票據明細信息,從而提高財務管理水平。
與此同時,納稅人可通過國家增值稅發票核驗平臺下載“增值稅電子發票”版閱讀器,查看電子專票,驗證電子簽名是否有效,減少了接受虛假發票的風險。
5.儲藏更經濟。
電子版專票采用信息化存儲方式,與紙質專票相比,不需要專門存放場地,也能大大減少后續人工管理的費用。另外,納稅人也可從稅務部門提供的免費渠道重新下載電子專票,以防止遺失及損壞發票。
6.社會利益更為重要。
電子化專票交貨迅速,有利于交易雙方加快結算速度,縮短回款時間,提高資金使用效率。
與此同時,電子專票的推出,也有利于促進企業財務會計電子化的進一步推廣,從而對整個經濟社會的數字化建設產生積極的影響。